大气VOCs在线监测指南支持地方在线监测
VOCs,即挥发性有机物,是在室温以气态分子的形态排放到空气中的所有有机化合物的总称。作为臭氧和PM2.5的重要前体物,大气VOCs在大气复合污染中具有重要影响,VOCs以及其所形成的二次污染物质对于人体健康也会造成负面影响。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首次把VOCs纳入约束性指标,环保部发布了一系列VOCs监测标准和治理方案。随着VOCs污染防治的不断推进, 大气VOCs在线监测已成为污染源管理的重要手段,目前我国已有北京、上海等17个省份开征VOCs排污费。上海、天津、深圳等城市明确要求在线监测。
《指南》是VOCs在线监测领域首份框架性和指导性文件。基于目前上海、深圳等城市开展VOCs在线监测评估的经验,《指南》形成了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的评估框架和基础方法,以支持省市开展大气VOCs在线监测管理,完善城市大气VOCs监测的技术体系,同时促进该行业的规范化发展。
“该指南是一个为VOCs在线监测系统评估、选型、建站及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支持与参考的文件。”据清洁空气创新中心高级项目经理凌炫介绍说,“指南在设计上从用户友好性的角度提供了专业解释与要点提炼,同时还引入了实际应用案例,以便读者能够更快的利用该指南开展工作”。
《指南》提出了大气VOCs在线监测设备选型的主要技术参数以及站点建设的主要评价参数,并提出了可供参考的评价方法,不仅为完善城市大气VOCs在线监测技术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持,也为获得准确可靠、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,建立相关控制政策和开展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提供了保障。
大气VOCs的在线监测和分析是一项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,目前国内对于大气VOCs在线监测方法的评估研究相对薄弱。针对我国城市大气VOCs常规监测的科学技术需求,通过《指南》对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进行评估和筛选,有利于大气VOCs在线监测技术的规范化发展。
随着我国灰霾防治政策更新加速,VOCs治理政策也在快速集中出台。目前,VOCs治理已经成为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之一,各地的相关工作都在陆续展开。然而,VOCs监测和管理却很具挑战性。
一方面,VOCs来源广泛,大体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。在我国大部分城市,人为排放的VOCs远高于自然源,主要来自固定源燃烧、道路交通、溶剂产品使用和工业过程。另一方面,VOCs组成复杂,而是一类物质的组合(主要包括烷烃、烯烃、芳香烃、卤代烃、含氧烃、氮烃、硫烃、低沸点多环芳烃等)。目前我国对于发起VOCs在线监测方法的评估研究相对薄弱,而国际上亦缺乏先例。
“VOCs监测是一项非常精细化的工作,每一步都不能松懈,才能将其做好”,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有机分析特聘专家林长青表示。
中国环科院高健研究员在发布会上评价说,“该指南较好地规范了当前VOCs在线监测技术市场的状况,能够为获得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提供科学保障”。
在VOCs在线监测领域,上海开展工作时间较早。依托空气超级站和工业区空气特征污染监控网的建设与应用,上海市近年来探索VOCs在线监测技术和体系,应用在线色谱、质谱、光谱和传感器等主流方法,初步建立大气污染监管新模式,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VOCs的监测能力。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崔虎雄表示,“市场上VOCs在线监测仪品牌众多,差异较大,需要从框架角度对VOCs仪器选择给予明确的指导”。
深圳市于2016年启动VOCs在线监测试点,选取企业和仪器设备进行在线设备性能评估,在试点基础上将逐步推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企业的在线监测。为加强VOCs污染排放控制,《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(2017-2020年)》提出,2019年底前,全市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超过200吨的重点监管企业全部配套在线监测系统。
纵观全球,欧美都经历了几十年的VOCs防治历程,VOCs现在仍是欧美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,VOCs的治理市场将是一个快速成长的市场。“VOCs监测目前仍是一个新兴领域,据预测,该领域在未来或将迎来百亿的市场空间”,清洁空气创新中心主任解洪兴表示。
(来源:《环境影响评价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