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多维立体的体系推动环保工作
6月5日,环保部发布《2016中国环境状况公报》。2016年,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8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,占全部城市数的24.9%。25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,占75.1%。除了大气,环境公报还包括了对地表水、噪音污染的监测与评价。公报指出,2016年,各地区、各部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,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,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取得积极进展。
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确取得了很多成绩,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环保工作机制的改革,即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。这由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,是党中央在生态环保领域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,是对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,是改革完善环境治理基础制度、实现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大举措。长期以来,地方上有为了经济发展而存在的保护主义与山头主义,而各种污染经常都是跨区域的,地方之间缺乏协调,并且在环保工作中经常出现推诿现象。环保垂直管理,目的就是为了突破这些地方阻力,加大环境保护的区域协调性,希望通过环保职能部门的垂直管理,增强环境监管的统一性、权威性和有效性。
环保垂直管理还抑制了地方环评中的一些不良现象。一些地方存在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的中介“裙带现象”,环保垂直管理的改革则要求环评机构脱钩改制,规范环评技术服务市场,深化环评审批改革,加强监督,防止地方政府为了经济牺牲环保,防止一些高污染企业进行利益输送。
现实中,在环保垂直管理改革以及环保监管不断加强的条件下,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呈现出一种多维立体的工作体系,各方的协同性不断加强。在宏观层面,不同职能部门之间联手督办的情况增多了,比如2016年底,发改委、环保部、水利部等部门对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。此外,为了落实国家“水十条”提出的在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任务目标,住建部与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,对205个黑臭水体重点挂牌督办,定期通报整治情况,并通过卫星遥感监督整治情况。
区域之间的跨区协调与共同治理也不只是停留在纸面上了,近来几个水资源治理与保护的案例令人激赏。这首先体现在一省之内的区域协同治理在加强,比如山西省为了落实“水十条”要求的“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”,开展了补偿试点。2016年,山西省的进展很大,一是全省的51条河流97个考核断面中,94个考核断面均按山西省功能区类别或目标责任书要求标准考核。超过考核标准即扣缴30万元-500万元的生态补偿资金。二是各级政府对影响本辖区水质的原因进行全面排查,形成上下游共同监督污染排放的联动机制。三是建立“省考市、市考县”的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,10个市出台了相应的跨界断面考核办法。根据环保部网站公布的《水污染防治工作简报》(2017年第6期),山西还将进行多部门补偿探索,除财政扣缴资金外,探索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将环境质量工作的奖罚实施多面化、具体化。
除了一省之内的跨区治理,省际之间的协同治理也不断推进。比如,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携手跨区域联防联治九洲江-鹤地流域污染。具体的做法包括联合执法、共同进行生态修复、加强污水处理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,两地(茂名市与玉林市)进行联合监测、互相通报信息。并且,两地编制完成《鹤地水库流域(广东)水污染防治规划(2013年-2020 年)》、《九洲江-鹤地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》,进一步明确了中长期的水治理工作任务。
地方仍是环保工作推进的最终承担者,它们不仅承担着具体的环保执法工作,也是地方环保政策创新的主体。近来,地方在环保政策方面取得了一些亮点,比如在治霾方面,河北出台“1+18方案”,即《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意见》及18个专项实施方案 ,这是该省治理大气污染的顶层设计。河南也制定出台了大气攻坚“1+6+7”治理体系 ,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任务书、路线图和时间表,等等。可见,地方环保的政策创新不断活跃起来。
对于大众来说,对环保工作也要有一种支持与呵护的心理,即通过自身的关注不断参与到环保工作当中去,群众监督是一种硬约束。同时,对于治理效果应该抱有乐观的态度与信心。
——摘自新浪新闻中心